80年前中國水泥業的 “象馬龍”之戰

發布日期:2009-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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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年的“企業(ye) 大王”劉鴻生也許會(hui) 對今天中國商人的商業(ye) 智慧大失所望:依然有商家熱衷於(yu) 低價(jia) 促銷的惡性競爭(zheng) ,不少行業(ye) 囿於(yu) “內(nei) 鬥”而麵對國際市場競爭(zheng) 乏力,很多行業(ye) 甚至沒有行業(ye) 聯合的意識……對比劉鴻生80年前主導的“象”、“馬”、“龍”之戰,這位“企業(ye) 大王”所展現出的高超的商業(ye) 手腕和生存智慧,以及他對民族工業(ye) 的清醒和遠見,足以使如今一些在電視上頻頻露臉的老總收聲沉思。

    “煤炭大王”辦起水泥廠

    民國時期的實業(ye) 家中,劉鴻生享有“火柴大王”、“水泥大王”、“煤炭大王”和“企業(ye) 大王”等多個(ge) 稱號。通過煤炭銷售獲得第一桶金後,1920年,劉鴻生和其他人在上海籌辦華商上海水泥公司。通過市場調查,劉鴻生發現,當時國內(nei) 隻有5家水泥廠,其中華資的3家,日資的2家;年產(chan) 量不過130萬(wan) 桶,每年不足百萬(wan) 桶,需要進口,何況需求還在持續增長。水泥是重貨,遠道運輸費用昂貴,上海的市場大,如果就地生產(chan) ,競爭(zheng) 有優(you) 勢。另外,劉鴻生有個(ge) 小算盤,水泥廠需要用大量煤屑,他手裏有的是。水泥廠不僅(jin) 可以解決(jue) 煤屑去路,還可以增加收入。1923年,華商上海水泥公司開工生產(chan) ,出產(chan) 的水泥命名為(wei) “象”牌。

    當時,市場上最有競爭(zheng) 力的水泥是中國唐山老牌水泥企業(ye) 啟新洋灰公司生產(chan) 的“馬”牌,以及日本在大連一家水泥企業(ye) 生產(chan) 的“龍”牌。為(wei) 了在市場上站穩腳跟,劉鴻生動足了腦筋。

    最初,“象”牌水泥到北方,啟新洋灰公司派人刺探成色、售價(jia) ,甚至買(mai) 過去,破壞成色。為(wei) 此,劉鴻生琢磨過在裝水泥的麻包收口處加鉗鉛皮印字。而啟新公司為(wei) 了擠垮新生的“象”牌,將“馬”牌全麵跌價(jia) 銷售。1924年7月,劉鴻生首先向啟新公司提出聯合營業(ye) ,“象”牌完全退出華北市場,在華東(dong) 市場上則與(yu) 啟新按比例分配銷售,但啟新方麵沒有回音。

    劉鴻生也曾積極拓展海外市場,想把“象”牌水泥銷到國外去。在越南,他曾經委托僑(qiao) 商試銷,但因為(wei) 競爭(zheng) 不過日本水泥,最後沒有成功。在南洋市場上,“象”牌是新牌子,也競爭(zheng) 不過當地行銷已久的英國水泥。“象”牌在香港的銷路也始終沒能打開。

    “象”、“馬”並峙

    1925年4月,劉鴻生調查發現,啟新的“馬”牌以及“塔”牌水泥運到上海的成本都要四元五六角一包,而售價(jia) 卻低於(yu) 這個(ge) 價(jia) 。他一麵繼續找啟新洽談劃分市場份額的事,一麵在上海收購了1萬(wan) 包“馬”牌水泥,陸續運到天津找人暗中銷售,按啟新的價(jia) 格,每包再跌落二三角。這樣一來,啟新受不了了。1925年6月30日,他們(men) 終於(yu) 簽定了第一份聯合營業(ye) 合同,區域限於(yu) 蘇南、浙江、福建、廣東(dong) 、香港等地,按啟新公司45%、上海水泥公司55%的比例分配,協定不準私自跌價(jia) ,不準隱匿銷數,不準運往禁止銷售區域,不準私自投標等。合同生效之日起,上海水泥公司退出其他區域。

    劉鴻生很守約,合同一簽定,“象”牌華北分銷處立即停止營業(ye) 。此後,“象”、“馬”之間雖不時有些小摩擦,但大體(ti) 上是穩定的,避免了惡性競爭(zheng) 、自相殘殺。劉鴻生這一步棋走活了,國產(chan) 水泥市場上初步形成“象”、“馬”並峙的格局。

    倡議行業(ye) 聯營“抗日”

    1928年,市場又出現了一個(ge) 強有力的新對手——國產(chan) “泰山”牌水泥,但三家每年的產(chan) 量加起來有335萬(wan) 桶,銷路最旺的1929年也隻銷出210萬(wan) 到220萬(wan) 桶,還剩餘(yu) 上百萬(wan) 桶。日本水泥仍不斷擠壓國產(chan) 水泥的生存空間。

    經過劉鴻生多次積極倡議,1931年7月,“馬”和“泰山”終於(yu) 同意三家試辦一年聯營,聯合對外。他們(men) 的水泥產(chan) 量占當時全國總產(chan) 量的85%以上,三家一聯合,就有能力左右水泥的價(jia) 格。但因為(wei) 有外國水泥的競爭(zheng) ,他們(men) 還不可能壟斷市場。日本“龍”牌水泥以遠低於(yu) 成本的價(jia) 格傾(qing) 銷,在東(dong) 北每桶的正常價(jia) 格為(wei) 5.5日元,在上海不到2日元,這中間還有代理商的傭(yong) 金、進口稅、運費,其用意就是要扼殺中國水泥,壟斷市場。

    即使仍麵臨(lin) 日本水泥的嚴(yan) 峻壓力,但如果沒有劉鴻生的倡議,國產(chan) 水泥之間不可能達成聯營,更無法想象“象”、“馬”與(yu) “龍”的三足鼎立,隻能是“龍”一家獨大,並逐漸壟斷水泥市場,國內(nei) 水泥品牌的處境將會(hui) 更加不妙。從(cong) 這個(ge) 案例,我們(men) 可以感受到一位實業(ye) 家的眼光、遠見和胸懷,他的選擇不僅(jin) 僅(jin) 關(guan) 係到自己的產(chan) 品、利潤和企業(ye) 的生存,而且關(guan) 係到民族產(chan) 業(ye) 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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