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水泥企業應提前做好應對環境稅的準備
核心提示:近幾年,環境保護問題備受各國政府的重視,而稅收作為(wei) 政府用以調節社會(hui) 經濟生活的一種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護環境方麵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一些經濟發達國家由於(yu)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曾飽受環境問題的困擾,率先嚐試將稅收用之於(yu) 環境保護,並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市場對環保治理的關(guan) 注度持續升溫。繼國務院2013年8月份發布《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後,環境保護稅被提上日程。近日,經濟參考報記者從(cong) 權威渠道獲悉,環境保護稅立法工作已經正式啟動,正加緊推進,目前國務院法製辦已經完成對送審稿的修改(《中國水泥網》轉載“)。
近幾年,環境保護問題備受各國政府的重視,而稅收作為(wei) 政府用以調節社會(hui) 經濟生活的一種重要工具和手段,在保護環境方麵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一些經濟發達國家由於(yu) 在經濟發展過程中曾飽受環境問題的困擾,率先嚐試將稅收用之於(yu) 環境保護,並收到了較好的效果。
筆者查詢,從(cong) 國際範圍來考察,環境保護稅產(chan) 生於(yu) 20世紀70年代。20世紀80年代以來,受理論與(yu) 實踐因素的推動,日益受到重視,尤其是一些西方發達國家形成了較完善的環境保護稅製。在跨世紀之際,發達國家加快了健全環境保護稅製的步伐。經合組織中的多數國家,如丹麥、荷蘭(lan) 、瑞典、挪威等已確定環境保護思想在設計稅製改革中的重要地位,並把涉及能源稅收的結構性調整作為(wei) 21世紀稅製改革的內(nei) 容。而與(yu) 國外相對完善的環境稅收製度相比,我國缺少針對汙染、破壞環境的行為(wei) 或產(chan) 品課征的專(zhuan) 門性稅種。
不過,作為(wei) 運用經濟手段保護環境的一項措施,我國從(cong) 1982年開始對工業(ye) 企業(ye) 超標排放的廢水、廢氣和廢渣征收排汙費。這一舉(ju) 措對於(yu) 遏製環境汙染確實起到一定的作用。但由於(yu) 其征收範圍較窄,征收標準偏低,調控力度較弱,加之征收乏力,拖欠、拒繳現象嚴(yan) 重,征收效果不夠理想,對提升企業(ye) 的環保意識影響不大。據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周建在接受《半月談》采訪時說(下同),排汙收費,是指針對企業(ye) 排汙所收取的費用,。據統計,目前全社會(hui) 每年環保方麵的投入大概在6000億(yi) 到8000億(yi) 元左右的規模。而每年收取的排汙費才200多億(yi) 元,這是嚴(yan) 重不對稱,這些費用遠遠不能彌補汙染造成的損失。
有鑒於(yu) 此,環境稅立法的推進,需要多方考慮。公平競爭(zheng) 是市場經濟的最基本法則,而當前個(ge) 別企業(ye) 所造成的環境汙染卻需要用全體(ti) 納稅人繳納的稅款進行治理,這些企業(ye) 本身卻可以借此用較低的個(ge) 別成本,達到較高的利潤水平。這實質上是由他人出資來補償(chang) 個(ge) 別企業(ye) 生產(chan) 中形成的外部成本,顯然是不公平的。
通過對汙染、破壞環境的企業(ye) 征收環境保護稅,並將稅款用於(yu) 治理汙染和保護環境,可以使這些企業(ye) 所產(chan) 生的外部成本內(nei) 在化,利潤水平合理化,同時會(hui) 減輕那些合乎環境保護要求的企業(ye) 的稅收負擔。從(cong) 而可以更好地體(ti) 現“公平”原則,有利於(yu) 各類企業(ye) 之間進行平等競爭(zheng) 。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周建還說,下一步,要通過征收環境稅,增加環境成本,用市場化手段倒逼企業(ye) 減排,增加環保投入。發揮好經濟手段和市場力量的作用。(要使)環境成本、汙染代價(jia) 、生態補償(chang) ,要在生產(chan) 生活和消費的整個(ge) 過程予以體(ti) 現。
盡管文中國家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相關(guan) 負責人表示:“環境保護征稅對象特殊,征管流程複雜。財稅、環保部門一直在積極推進環境保護稅立法,已經投入大量時間和精力調研,初步理出環境保護稅征管流程,完成了國際經驗收集整理和初步的經濟數據測算工作”,似乎離環境保護稅的出台還有很長一段時間,但水泥企業(ye) 應提前做好準備,主動接受環境保護行政主管監督管理部門的監測,除了嚴(yan) 格執行現行國家環保標準外,還應在工藝升級、設備升級、管理升級等方麵下功夫,盡早脫掉“粗放發展”的帽子,將企業(ye) 變成“都市環保”企業(ye) 。
企業(ye) 要健康發展,提升自身競爭(zheng) 力是關(guan) 鍵。在環保方麵,不能等著政策出台,是企業(ye) 應盡的社會(hui) 責任。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周建指出,按照我們(men) 目前的經濟發展水平,企業(ye) 的環保投資應該占產(chan) 業(ye) 運營投資的5%到7%,但現在隻占2%到3%。水泥企業(ye) 要認識到,逐步加大對環保的的投入是社會(hui) 發展的必然趨勢。當然,在環境保護稅法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階段,水泥企業(ye) 、協會(hui) 也應積極行使權利,反映合理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