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國慶:貫徹落實34號文件精神 主動停產32.5複合水泥
今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以國辦發[2016]34號發布了《關(guan) 於(yu) 促進建材工業(ye) 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指導意見》,這是進入新世紀以來,國務院首次製定出台的建材工業(ye) 專(zhuan) 項政策,充分體(ti) 現了黨(dang) 中央、國務院對建材工業(ye) 發展的關(guan) 心和支持。《指導意見》的頒布實施是包括工信部等政府部門和協會(hui) 、企業(ye) 等行業(ye) 上下各方麵共同努力的結果,對建材行業(ye) 今後一個(ge) 時期,特別是“十三五”期間加強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加快行業(ye) 轉型升級具有強大影響力和指導意義(yi) 。
停止生產(chan) 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是34號文件的重要內(nei) 容之一,是引導水泥行業(ye) 去產(chan) 能、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抓手。為(wei) 有效化解產(chan) 能嚴(yan) 重過剩,促進水泥行業(ye) 結構調整、轉型升級,早在2013年,國發〔2013〕41號文就要求:“加快製修訂水泥、混凝土產(chan) 品標準和相關(guan) 設計規範,推廣使用高標號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盡快取消32.5複合水泥產(chan) 品標準”。今年國辦發34號文又再次提出了“停止生產(chan) 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重點生產(chan) 42.5及以上等級產(chan) 品”的明確要求。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水泥工業(ye) 發展迅速,隨著國產(chan) 化技術的日漸成熟,水泥工業(ye) 在生產(chan) 工藝、技術裝備、規模大型化等方麵都取得了長足進步,處於(yu) 世界先進水平。但也因行業(ye) 中存在的盲目、無序發展現象,出現了產(chan) 能嚴(yan) 重過剩。隨著經濟增速的下降,特別是投資和市場需求增速的回落,水泥行業(ye) 產(chan) 能過剩矛盾已日顯突出。截至去年年底,我國水泥實際產(chan) 能已達34.2億(yi) 噸,實際產(chan) 量為(wei) 23.5億(yi) 噸,平均產(chan) 能利用率僅(jin) 68.6%,部分地區產(chan) 能利用率還不到50%。此外,目前全國現有水泥粉磨企業(ye) 1700多家,粉磨能力14億(yi) 噸,其中年生產(chan) 能力60萬(wan) 噸以下小型粉磨企業(ye) 約1000家,產(chan) 能近4億(yi) 噸。這些小粉磨站大多生產(chan) 複合32.5水泥,采用地方的非標混合材,違標違規生產(chan) 現象比較普遍,給水泥市場帶來一定的混亂(luan) 。
淘汰32.5複合水泥是推進水泥行業(ye) 去產(chan) 能、調結構、穩增長的需要。目前,32.5複合矽酸鹽水泥的突出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混合材品種和摻加量混亂(luan) ,產(chan) 品質量管理難度大。一些水泥生產(chan) 企業(ye) ,尤其是小型粉磨站為(wei) 追求超額利潤,不惜犧牲產(chan) 品質量,在生產(chan) 複合32.5水泥中違規超摻、亂(luan) 摻混合材,由於(yu) 混合材品種複雜和缺乏有效的質量監管手段,生產(chan) 複合水泥不能有效控製混合材中的有害化學成分,難以保障水泥產(chan) 品質量,對建築物質量和安全帶來隱患。二是同樣的品種和等級的水泥由於(yu) 混合材品種和摻加量的差異導致水泥和施工性能差異大,對分析工程質量問題帶來很大難度;三是由於(yu) 生產(chan) 32.5等級複合水泥具有成本低的優(you) 勢,吸引了大量資金投入水泥粉磨能力建設,引發水泥產(chan) 能過剩;而同等數量熟料產(chan) 能因高摻比又形成了更大規模水泥產(chan) 能,產(chan) 能被放大,產(chan) 能過剩矛盾進一步加劇。
雖然我國新型幹法水泥的占比已經達到了98%以上,且均為(wei) 大型裝備,但產(chan) 出的卻是大量低標號水泥。先進的技術生產(chan) 能力和低端的市場供應形成了嚴(yan) 重反差。據建材聯合會(hui) 信息部的分析研究表明,目前我國水泥產(chan) 品中,絕大多數是32.5強度等級的產(chan) 品。42.5、52.5等級的高標號產(chan) 品僅(jin) 占水泥總量的37%左右。32.5水泥占全部水泥產(chan) 量的63%;其中,32.5複合矽酸鹽水泥則占全部水泥產(chan) 量的50%以上。
另外,隨著我國建築業(ye) 對建築安全、使用壽命的要求也越來越高,國家有關(guan) 部門也在大力推廣使用高性能混凝土,繼續大量生產(chan) 低強度等級水泥,對中國混凝土行業(ye) 的發展也成為(wei) 一種羈絆。
因此,停止生產(chan) 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不僅(jin) 符合行業(ye) 發展和市場需求的要求,有助於(yu) 減緩產(chan) 能嚴(yan) 重過剩矛盾,也有利於(yu) 提高建築物的安全性和使用壽命,提高資源利用效率,有利於(yu) 促進混凝土行業(ye) 的健康發展。水泥行業(ye) 必須根據技術進步和市場需求升級的要求,推進產(chan) 品結構的調整。
2014年12月,在工信部、國標委、建材聯合會(hui) 和水泥標委會(hui) 等的共同努力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hui) 批準發布了《通用矽酸鹽水泥》GB175-2007國家標準第2號修改單,明確規定從(cong) 2015年12月1日起取消32.5複合矽酸鹽水泥,暫時保留32.5R早強型複合矽酸鹽水泥。
2015年底,為(wei) 加快落實國發〔2013〕41號文要求,在征求行業(ye) 意見的基礎上,建材聯合會(hui) 向工信部遞交了《關(guan) 於(yu) 取消複合矽酸鹽水泥32.5R產(chan) 品標準的報告》。2015年12月,全國水泥標準化技術委員會(hui) 通過了GB175-2007《通用矽酸鹽水泥》標準修訂送審稿。目前,取消複合32.5R的標準修訂稿已經送到國標委和工信部,目前正處於(yu) 審批過程中,預期不久將會(hui) 正式發布實施,為(wei) 貫徹落實國辦34號文關(guan) 於(yu) “停止生產(chan) 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的要求奠定了堅實基礎。
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和地方協會(hui) 已圍繞貫徹落實34號文精神,積極主動作為(wei) ,研究製定了停止生產(chan) 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的具體(ti) 要求,對地區水泥結構調整做出了安排。以新疆為(wei) 例,2015年10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了《轉發自治區經信委關(guan) 於(yu) 進一步促進自治區水泥行業(ye) 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新政辦發〔2015〕134號),要求從(cong) 2016年7月1日起,淘汰複合32.5R水泥;為(wei) 貫徹落實國辦發34號文件精神,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還下發了《關(guan) 於(yu) 轉發新疆水泥行業(ye) 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實施方案的通知》(新政辦發〔2016〕159號),規定於(yu) 2017年5月1日起取消全部32.5等級矽酸鹽水泥。據估計,若取消32.5等級水泥,加上錯峰生產(chan) 等措施,可將新疆水泥產(chan) 能利用率由目前的39%調整控製到80%。另外,根據現行優(you) 惠退稅政策, 如果新疆全區水泥企業(ye) 全部生產(chan) 42.5及以上強度水泥,70%以上水泥產(chan) 品可享受綜合利用退稅政策,大大減輕企業(ye) 稅賦,增強企業(ye) 盈利能力。
當然,停止生產(chan) 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涉及麵廣,與(yu) 標準、生產(chan) 、質量監管和施工應用等方麵的工作密切相關(guan) ,執行中也必然會(hui) 遇到諸如:市場仍對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有一定量的需求潛力,水泥使用習(xi) 慣性的改變仍需一個(ge) 過程;一些企業(ye) 可能將32.5複合矽酸鹽水泥變相以粉煤灰矽酸鹽水泥、火山灰矽酸鹽水泥或礦渣矽酸鹽水泥等其它品種水泥進行銷售,存在雖無標準、卻有產(chan) 品的可能;由於(yu) 相關(guan) 生產(chan) 與(yu) 建設施工部門配合不到位,市場監管難以形成合力;專(zhuan) 用水泥標準還不完善,難以滿足不同用戶對低標號水泥品種的需要等困難和問題。為(wei) 此,我們(men) 必須從(cong) 全麵貫徹落實好《指導意見》精神、加快推進水泥行業(ye) 去產(chan) 能、調結構的高度,統一思想,凝聚共識,主動停止生產(chan) 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要著力抓好以下幾方麵工作:
1.全行業(ye) 要高度重視和認識取消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對調結構、去產(chan) 能的重要性、必要性,統一思想,主動作為(wei) ,研究製定具體(ti) 的行動方案。首先水泥大企業(ye) 帶頭,主動停止生產(chan) 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形成示範效應,帶動其他企業(ye) 跟進;其次,要積極倡導、支持和鼓勵大城市中的商品混凝土等水泥大用戶,主動不再使用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在應用領域推動形成示範效應;還要加強宣傳(chuan) 引導,通過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方式,加強政策解讀,廣泛深入宣傳(chuan) 取消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的重要意義(yi) 、經驗做法,積極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問題,形成良好的輿論氛圍、環境。
2.要積極推動相關(guan) 建築施工標準和規範的調整。全麵取消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產(chan) 品標準,需要建材、建築等部門聯手,從(cong) 市場需求端提升對高性能混凝土和較高強度等級水泥的需求。因此,水泥行業(ye) 要加強與(yu) 交通、住建等部門的溝通,以提高我國建築物和構築物的設計質量、服役壽命要求為(wei) 出發點,推動修訂、調整相關(guan) 建築設計標準、工程預算標準、施工規程和驗收規範,從(cong) 根源上推動取消32.5等級複合矽酸鹽水泥。
3.加快特種、專(zhuan) 用水泥標準製修訂工作。水泥標委會(hui) 要組織牽頭做好標準研究工作,配套完成《道路矽酸鹽水泥》、《道路基層用緩凝矽酸鹽水泥》、《砌築水泥》和《低熱微膨脹水泥》等標準的製修訂工作,努力滿足不同用戶對低強度等級水泥品種的需要。
4.嚴(yan) 格執行資源綜合利用新政策。按目前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資源綜合利用產(chan) 品和勞務增值稅優(you) 惠目錄》精神,42.5及以上等級水泥退稅,要求利廢比例達到20%;32.5等級水泥退稅,要求利廢比例從(cong) 30%提高到40%。因此,要充分利用好稅率調整政策,通過加強生產(chan) 和市場的監管,推動各地有關(guan) 政府部門嚴(yan) 格執行資源綜合利用新政策,促使生產(chan) 32.5標號的企業(ye) 不能或減少享受退稅優(you) 惠政策。用經濟和稅收的手段,促使32.5複合矽酸鹽水泥退出市場。
5.做好落後粉磨企業(ye) 的淘汰、轉型工作。全麵取消32.5複合矽酸鹽水泥產(chan) 品後,行業(ye) 協會(hui) 等各方要配合相關(guan) 政府部門做好服務工作,引導水泥粉磨企業(ye) 實施兼並重組;要支持水泥粉磨企業(ye) 通過技術改造生產(chan) 高標號優(you) 質水泥,或向生產(chan) 專(zhuan) 用水泥、混凝土用礦物粉體(ti) 材料等其他產(chan) 品、產(chan) 業(ye) 的轉型。
6.加強部門聯動。要充分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作用,定期召開協調會(hui) ,聽取各單位工作進展情況匯報,協調解決(jue) 存在問題。要積極主動地向各地、各級政府反映政策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矛盾,推動各級政府部門及時出台有助於(yu) 促進停止生產(chan) 32.5複合矽酸鹽水泥的具體(ti) 政策,並強化政策文件的執行力和約束力。要加大部門間聯合監督檢查力度,努力推動低等級水泥盡快退出市場。
各位代表,停止生產(chan) 32.5複合矽酸鹽水泥,是政府要求和執行標準的需要,也是行業(ye) 、企業(ye) 轉型發展必由之路,我們(men) 一定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凝聚共識、齊心協力,切實落實好國辦34號文件精神要求,主動停止生產(chan) 32.5複合矽酸鹽水泥,為(wei) 水泥行業(ye) 去產(chan) 能、調結構,實現健康可持續發展做出更大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