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垃圾焚燒飛灰的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
焚燒垃圾飛灰是生活垃圾經焚燒後,由垃圾焚燒廠煙氣淨化係統收集得到的殘餘(yu) 物,含有二惡英、重金屬、苯係物等劇毒汙染物。隨著京津冀協同一體(ti) 化,以首都為(wei) 核心的世界級城市群發展將帶來人口聚集和數量的增加,需要處理的垃圾也越來越多,這就意味著焚燒垃圾廠也將不斷擴容,飛灰的安全處理刻不容緩。
為(wei) 實現京津冀地區垃圾焚燒飛灰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民盟北京西城區委依托中國水泥協會(hui) ,組織環保、水泥行業(ye) 相關(guan) 專(zhuan) 家和盟內(nei) 專(zhuan) 家進行了專(zhuan) 項調研,探索京津冀地區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的模式,推進工業(ye) 綠色發展。
京津冀焚燒垃圾產(chan) 生的飛灰需妥善處理
我國目前生活垃圾的處理方式正逐漸由填埋轉為(wei) 焚燒,並且焚燒處理比例逐年上升。根據《城鎮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的要求,“十三五”期間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能力將達到50%,東(dong) 部地區達到60%。據統計,目前我國每年焚燒生活垃圾產(chan) 生的飛灰量超過400萬(wan) 噸。目前京津冀地區垃圾焚燒廠日排放飛灰量約為(wei) 1713噸,年排放飛灰量60萬(wan) 噸。
《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將生活垃圾焚燒後產(chan) 生的飛灰列為(wei) 危險廢棄物。國家環保部《危險廢物汙染防治政策》將生活垃圾焚燒飛灰列為(wei) “不宜用危險廢物的通用方法進行管理和處理,而需特別注意的危險廢物”。垃圾焚燒飛灰問題亟待解決(jue) ,並且要妥善處理。
水泥窯協同處置飛灰適用於(yu) 京津冀發展模式
國內(nei) 目前比較常見的垃圾焚燒飛灰處置方法有三種:化學藥劑穩定化技術、熔融熱處理技術和水泥窯協同處置技術。其中,化學藥劑穩定化技術對二惡英無明顯作用,並且高分子鼇合劑等藥劑價(jia) 格、土地和填埋場建設成本高達2200元/噸以上(不包含土地和填埋場建設成本),每年至少需要占用分區防護的生活垃圾填埋場及危險廢棄物填埋場6000畝(mu) 。熔融熱處理技術消耗大量能源,很難控製鉛、鎘等易揮發重金屬元素與(yu) 氯化氫氣體(ti) 逸出的二次灰,成本高達3000元/噸以上。
水泥窯協同處置焚燒飛灰技術是利用水洗手段對飛灰中的鉀鈉氯鹽進行分離提純,製成工業(ye) 鹽產(chan) 品,實現了資源化利用;脫鹽處理後利用水泥窯1600℃高溫氣體(ti) 焚燒,從(cong) 而徹底消除二惡英等有機汙染物,將重金屬固熔於(yu) 水泥熟料晶格中,實現無害化、減量化處理;水經過處理和蒸發後回收循環利用,沒有汙水排放,並且煙氣排放達標。采用這種方式處置飛灰平均成本為(wei) 1100~1400元/噸。到2020年,如果焚燒垃圾飛灰全部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的方式來處理,通過水洗技術能年提取出工業(ye) 級鉀鹽和鈉鹽分別為(wei) 100萬(wan) 噸、200萬(wan) 噸,將極大緩解我國鉀鹽匱乏、依靠進口的局麵,通過保障鉀素供應而確保我國的糧食供應安全。
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飛灰到2020年,京津冀地區焚燒垃圾飛灰年排放潛力達到120萬(wan) 噸,按照水泥窯協同處置飛灰容量是水泥熟料生產(chan) 能力5%比例限值計算,目前京津冀地區水泥熟料產(chan) 能有1.09億(yi) 噸,完全可以協同處置這120萬(wan) 噸飛灰。
調研組了解到,2012年北京市就有水泥廠成功應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日處理飛灰百餘(yu) 噸,年提純鉀鹽6000餘(yu) 噸。經技術成果鑒定,垃圾焚燒飛灰協同處置線實現了滿負荷穩定運行的工業(ye) 化應用,處置技術已經成熟,耗水量僅(jin) 為(wei) 同類技術的1/20,且無汙水排放,能夠在京津冀地區客觀發展約束條件下應用。
鼓勵通過新技術處置焚燒垃圾飛灰
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建設生態文明是中華民族永續發展的千年大計。京津冀地區發展必須從(cong) 長遠利益考慮,走生態優(you) 先、綠色發展之路。根據調研情況,特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建議鼓勵京津冀地區探索區域汙染治理新模式。依照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將水泥窯協同處置焚燒垃圾飛灰的研發創新、技術交流、成果轉化功能立足於(yu) 北京,加強北京市科技創新中心的定位發展;將相應備品備件及關(guan) 鍵設備製造和加工功能、綠色融資功能立足於(yu) 天津,加強天津市先進製造研發基地、金融創新運營示範區的定位發展;將垃圾焚燒飛灰預處理及關(guan) 鍵環節水洗脫鹽處理中心、水泥工業(ye) 轉型升級示範區建在河北,加強河北省產(chan) 業(ye) 轉型升級試驗區、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的定位發展。打造立足區域、服務全國的優(you) 勢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產(chan) 業(ye) 區鏈條,設立生態修複環境改善示範點。
第二,建議地方政府結合京津冀地區節能環保產(chan) 業(ye) 政策,鼓勵應用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支持符合條件的京津冀地區水泥熟料企業(ye) 和環保企業(ye) 實施資源綜合利用、利用水泥窯協同處置焚燒垃圾飛灰。政府應提供相應的處置費用和補貼,落實財稅、綠色信貸、綠色采購、土地等優(you) 惠政策。可設立政府引導基金,通過基金扶持一大批支持類和鼓勵類的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項目。通過財政貼息、貸款貼息、PPP(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等方式,加快支持水泥企業(ye) 綠色轉型、提質增效。
第三,建議在人口規模100萬(wan) 及以上城市推廣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等危險廢物的項目。鼓勵地方水泥企業(ye) 主動投資建設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項目,承擔環境保護責任。
第四,發揮行業(ye) 協會(hui) 作用,完善相關(guan) 標準。支持行業(ye) 協會(hui) 組織開展垃圾焚燒飛灰處置的技術交流活動,製修訂水泥窯協同處置垃圾焚燒飛灰技術標準和規範,不斷提高處置飛灰的技術水平和環保要求,促進京津冀地區垃圾焚燒飛灰的全麵無害化、資源化、減量化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