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到2020年形成一批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團體標準製定機構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關(guan) 於(yu) 培育發展工業(ye) 通信業(ye) 團體(ti) 標準的實施意見
工信部科[2017]32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chan) 建設兵團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有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聯合會(hui) )、標準化協會(hui) 和標準化專(zhuan) 業(ye) 機構:
為(wei)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國務院關(guan) 於(yu) 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要求,加快建立政府主導製定的標準與(yu) 市場自主製定的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ti) 係,推動工業(ye) 通信業(ye) 團體(ti) 標準化工作健康有序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培育發展團體(ti) 標準的重要意義(yi)
隨著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尤其是新技術、新產(chan) 品和新業(ye) 態的出現,全社會(hui) 對標準的需求不斷增大,單一的政府標準供給方式已很難滿足市場對標準多樣化、分層化的需求。大力培育發展團體(ti) 標準成為(wei) 加快構建工業(ye) 通信業(ye) 新型標準體(ti) 係的重要手段。一方麵,發展團體(ti) 標準有利於(yu) 充分發揮市場在標準化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提升標準對市場的反應速度和靈敏度,滿足不同層次對標準的需求;另一方麵,發展團體(ti) 標準有助於(yu) 推動工業(ye) 通信業(ye) 標準體(ti) 係的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提升標準與(yu) 產(chan) 業(ye) 發展的結合度,增加標準的有效供給。
二、總體(ti) 要求
立足製造強國、網絡強國戰略全局,緊密圍繞《中國製造2025》重點領域,以推進團體(ti) 標準應用示範為(wei) 重點,逐步形成社會(hui) 團體(ti) 協調相關(guan) 市場主體(ti) 、遵循市場規律自主製定、發布和實施團體(ti) 標準,快速反映和滿足市場需求的團體(ti) 標準化工作機製,充分發揮團體(ti) 標準在推進技術創新和培育區域品牌等方麵的引領作用,服務現代化經濟體(ti) 係建設。
(一)基本原則
堅持市場導向。鼓勵社會(hui) 團體(ti) 緊貼市場需求,開展團體(ti) 標準化工作。通過市場競爭(zheng) 實現團體(ti) 標準優(you) 勝劣汰,激發社會(hui) 團體(ti) 開展團體(ti) 標準化工作的主動性和內(nei) 生動力。
堅持創新驅動。支持社會(hui) 團體(ti) 主動將具有科學性和嚴(yan) 謹性的相關(guan) 科技創新成果融入到團體(ti) 標準中,促進科技成果產(chan) 業(ye) 化,提升產(chan) 業(ye) 、企業(ye) 和產(chan) 品核心競爭(zheng) 力。
堅持規範引導。探索建立團體(ti) 標準應用示範工作機製,通過總結成功經驗,推動先進團體(ti) 標準在行業(ye) 的普及應用,充分調動社會(hui) 團體(ti) 開展團體(ti) 標準化工作的積極性。
(二)發展目標
到2020年,工業(ye) 通信業(ye) 團體(ti) 標準化工作機製基本健全,團體(ti) 標準的市場認可度得到較大幅度提升。在市場化程度高、技術創新活躍的領域培育發展一批技術水平先進、具有國際競爭(zheng) 力的團體(ti) 標準應用示範項目,推動形成一批具有較高知名度和影響力的團體(ti) 標準製定機構。
三、提升團體(ti) 標準的發展質量和水平
(一)明確團體(ti) 標準的發展定位。鼓勵學會(hui) 、協會(hui) 、商會(hui) 、聯合會(hui) 、產(chan) 業(ye) 技術聯盟等社會(hui) 團體(ti) 開展團體(ti) 標準化工作。製定技術指標全麵超越或嚴(yan) 於(yu) 國家標準、行業(ye) 標準的團體(ti) 標準,推動產(chan) 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提升。在沒有國家標準、行業(ye) 標準的情況下,製定團體(ti) 標準填補空白,快速響應市場需求。支持將相關(guan) 科技成果融入團體(ti) 標準,促進創新技術的產(chan) 業(ye) 化和市場化。社會(hui) 團體(ti) 需根據相關(guan) 法律法規的要求,製定團體(ti) 標準中涉及專(zhuan) 利的處置政策並對外公布。
(二)規範團體(ti) 標準的製定行為(wei) 。社會(hui) 團體(ti) 需遵守相關(guan) 國際規則、地區協定和標準中關(guan) 於(yu) 製定、采用和實施標準的良好行為(wei) 規範,按照開放、公平、透明和充分協商的原則,製定形成廣泛認可、規範可行的團體(ti) 標準製定工作程序和基本規則並向社會(hui) 公布,有效規範和指導團體(ti) 標準的製定行為(wei) 。社會(hui) 團體(ti) 要進一步提升適應市場競爭(zheng) 環境、把握市場主體(ti) 需求的能力和水平。
(三)打造團體(ti) 標準高品質形象。積極培育團體(ti) 標準的知名品牌,支持基礎條件較好、市場影響力較大、代表性較強的社會(hui) 團體(ti) 圍繞提升產(chan) 品質量、創建區域品牌和推動技術創新等方麵的需求,開展團體(ti) 標準製定與(yu) 實施,強化團體(ti) 標準與(yu) 行業(ye) 標準、國家標準的協調配套,不斷提升團體(ti) 標準的公信力和社會(hui) 認知度,贏得市場和產(chan) 業(ye) 界的認可。
四、營造團體(ti) 標準發展的良好環境
(四)樹立團體(ti) 標準應用示範標杆。鼓勵地方行業(ye) 主管部門、社會(hui) 團體(ti) 等申報團體(ti) 標準應用示範項目。按照“自願申報、行業(ye) 或地方推薦、專(zhuan) 家評審、社會(hui) 公示”等工作程序,定期遴選出應用效果好、技術水平高、市場競爭(zheng) 力強、社會(hui) 影響力大的團體(ti) 標準應用示範項目並向社會(hui) 公布,支持其在全行業(ye) 範圍內(nei) 的推廣應用,使團體(ti) 標準應用示範項目成為(wei) 高水平、高質量的代名詞,引領相關(guan) 產(chan) 業(ye) 發展。
(五)探索建立團體(ti) 標準采信機製。推動在產(chan) 業(ye) 政策、產(chan) 業(ye) 規劃等方麵采用團體(ti) 標準,鼓勵在國家標準、行業(ye) 標準中吸納和引用團體(ti) 標準,擴大團體(ti) 標準的社會(hui) 影響力。探索建立團體(ti) 標準轉化為(wei) 行業(ye) 標準的機製,明確轉化條件和程序要求,支持將技術水平高、實施效果好,屬於(yu) 產(chan) 業(ye) 發展重點領域的團體(ti) 標準轉化為(wei) 行業(ye) 標準。暢通社會(hui) 團體(ti) 參與(yu) 國際標準化活動的渠道,鼓勵借鑒團體(ti) 標準提出國際標準提案,參與(yu) 國際標準製定。
(六)優(you) 化完善現有標準體(ti) 係結構。進一步厘清行業(ye) 標準和團體(ti) 標準之間的界限和關(guan) 係。將行業(ye) 標準主要界定在重點技術、產(chan) 品和服務,以及基礎公益性領域,逐步減少一般性技術、產(chan) 品和服務類標準。對技術變化快、發展方向尚不明確的重點領域,支持相關(guan) 社會(hui) 團體(ti) 先期開展團體(ti) 標準的製定與(yu) 實施,為(wei) 行業(ye) 標準的製定探索道路、積累經驗。
(七)支持團體(ti) 標準的社會(hui) 監督。團體(ti) 標準不得違反相關(guan) 法律法規和強製性標準要求,不得損害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chan) 安全、國家安全、生態環境安全等。鼓勵社會(hui) 團體(ti) 在團體(ti) 標準化工作中自覺接受社會(hui) 監督,支持相關(guan) 專(zhuan) 業(ye) 機構從(cong) 合法性、合規性、先進性、國際性和影響力等角度,自主開展團體(ti) 標準技術水平和實施效果評價(jia) ,供市場參考。
五、保障措施
(八)強化團體(ti) 標準培育發展的組織協調。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將加強對團體(ti) 標準應用示範等工作的組織協調,確定年度工作重點和發展目標,及時總結實施成效和經驗,不斷完善工作機製。地方行業(ye) 主管部門、有關(guan) 行業(ye) 協會(hui) (聯合會(hui) )等單位要積極支持本地區、本行業(ye) 內(nei) 的社會(hui) 團體(ti) 開展團體(ti) 標準製定與(yu) 實施,向工業(ye) 和信息化部推薦技術先進、應用效果好的團體(ti) 標準項目。
(九)加強團體(ti) 標準的宣傳(chuan) 與(yu) 服務。多渠道、多層次宣傳(chuan) 團體(ti) 標準化工作,大力提升全行業(ye) 對團體(ti) 標準的認知度。支持各類標準化研究機構、專(zhuan) 業(ye) 標準化技術組織等麵向社會(hui) 團體(ti) 提供人員培訓、標準編製和標準化技術谘詢等服務,不斷提升社會(hui) 團體(ti) 的標準化能力。支持社會(hui) 團體(ti) 加強與(yu) 標準化研究機構、專(zhuan) 業(ye) 標準化技術組織的協作,共同推進團體(ti) 標準製定。
(十)加大對團體(ti) 標準的資金扶持。研究推動對團體(ti) 標準應用示範項目、團體(ti) 標準采信等重點工作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引導社會(hui) 團體(ti) 加大在團體(ti) 標準方麵的資金投入。鼓勵地方工業(ye) 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設立專(zhuan) 項資金,支持相關(guan) 團體(ti) 標準的製定、實施與(yu) 評估。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