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批複《關中平原城市群發展規劃》
記者15日從(cong) 中國政府網獲悉,國務院原則同意《關(guan) 中平原城市群發展規劃》。
國務院批複指出,《規劃》實施要以供給側(ce) 結構性改革為(wei) 主線,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拓展發展新空間,以建設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國家級城市群為(wei) 目標,以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為(wei) 統領,以創新驅動發展、軍(jun) 民融合發展為(wei) 動力,以延續中華文脈、體(ti) 現中國元素的風貌塑造為(wei) 特色,加快高端要素和現代產(chan) 業(ye) 集聚發展,提升人口和經濟集聚水平,打造內(nei) 陸改革開放新高地,充分發揮關(guan) 中平原城市群對西北地區發展的核心引領作用和我國向西開放的戰略支撐作用。
批複要求,陝西、山西、甘肅省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協作機製,明確責任分工,製定實施方案,做好與(yu) 相關(guan) 專(zhuan) 項規劃的銜接,確保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規劃》實施中涉及的重大事項、重大政策和重大項目按規定程序報批。
批複提出,國務院有關(guan) 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研究製定支持關(guan) 中平原城市群發展的具體(ti) 政策措施,在有關(guan) 規劃編製、體(ti) 製創新、重大項目建設、優(you) 化行政區劃設置等方麵給予積極支持。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xiang) 建設部要做好協調指導,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情況督查評估,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jue) 新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向國務院報告。